文军:以数字化助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观察者说)

发布时间:2021-10-22 作者:文军,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10/22   人民日报)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新阶段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世情国情党情,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我国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基层社区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为我国在世界上率先控制住疫情提供了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为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带来了新机遇。抓住这一机遇,需要更好利用数字技术,大力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促进信息交流共享,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数字技术的深入发展,推动了信息和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打破了信息壁垒,增进了交流互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这有助于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协调配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不同部门和社会主体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途径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式更加灵活,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推动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但有助于全面建设“智慧法治”,也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等,将进一步促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动决策更加科学,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丰富了信息和数据的获取来源与方式,有助于有关部门感知社情民意、畅通沟通渠道、提高群众满意度。比如,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领域,搭建远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既能有效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又能促进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服务的合作与共享,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

  推动治理更加高效,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催生出的海量数据,能够反映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在确保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解读,有助于相关部门提供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开发并推出小程序和软件,推进社情民意电子化、办公办事掌上化,不仅让百姓“少跑腿”,而且提高了办事效率。对海量信息进行整合分析,还有助于建立起数据监测、分析、预警、管理、决策等一整套应急管理机制,不仅能够帮助相关部门预测社会需求、增进社会共识,还可以从中发现规律、预测趋势、甄别风险,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数字化发展在为治理模式创新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随着治理范围扩展到网络空间,治理主体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伴随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的增多,治理体系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为那些运用新技术有困难的群体提供帮助;等等。为此,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同时,还需顺应数字社会的新特点新变化,不断增强治理模式创新的系统性。在思想观念上,把握现代科技发展大势,把大数据思维运用于社会治理实践;在体制机制上,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探索培育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在队伍建设上,加强网络与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为数字社会建设储备高素质技术人才和社会治理人才。

  (作者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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