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玉成: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发布时间:2020-02-13 作者:桑玉成,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0/02/13  人民日报)

  内容提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且行之有效的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应坚持长期以来形成的宝贵经验。新时代,要结合基层实际,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社会治理重在基层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践证明,基层治理和服务的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牢固。这就要求我们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基层是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是社会治理最深厚的支撑。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大量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这决定了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因此,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更加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的增长点,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这些重要部署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关键是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坚持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的复杂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且行之有效的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应坚持长期以来形成的宝贵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各个主体共同参与,而党的领导始终是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各种社会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引领带动作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在基层党组织带动下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保证了基层群众自治有活力、有秩序。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自治是基层社会运行的重要方式和依托,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源头。自治不但有利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认同,还有利于减少矛盾冲突、增进社会和谐。在长期实践中,我们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力,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努力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努力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德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道德引领作用。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我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通过身边榜样示范、乡规民约约束、生活礼俗教化,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不断丰富基层社会治理内容和形式。长期以来,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摆在重要位置,作出许多新部署。我们要结合基层实际,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无论是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还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都要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相关政策,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进行。通过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真正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协调基层政权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力,丰富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手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基层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树立开放融合思维,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调动社会各种主体参与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为共建共治共享拓展广阔空间。充分运用民主协商的方式,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凝聚社会治理的最大共识,形成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推动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善于在不同意见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权衡,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深入研究世情、国情、党情、社情变化给基层社会治理提出的新任务、带来的新挑战,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继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化渠道。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自治提供法律保障。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兼顾管理与服务,通过规范与激励,既让社会成员依法依规行事,又让社会活力竞相迸发,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

  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近年来,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日渐广泛。这为在现代复杂社会条件下实现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技术的运用必须服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整体需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原则和方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广泛运用科技手段,需要建立健全技术运用的社会规范和法律规范,让良好社会习俗和正当个人权益得到保障。善于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现代科技推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和服务,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科技引擎,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作者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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