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 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大家手笔)

发布时间:2019-06-24 作者:权衡,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2019/06/24  人民日报)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历经多次变迁。改革开放前,我国参照苏联模式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平均主义特征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放后,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经过艰辛探索,我国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激励基础。伴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学术界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概念体系、理论体系和理论创新方法,形成并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

  概念创新是一门学科创新发展的起点。恩格斯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创新发展也始自概念创新这一“术语的革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形成了按劳分配、共同富裕、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发展等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提出了先富带后富,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表述,大大丰富了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的概念体系和研究内容。

  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泉。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收入分配理论体系。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和有效途径,改革和完善包括收入分配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在创新收入分配体制机制过程中,始终坚持收入分配制度设计既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与效率导向的基本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从而突破了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的二分法。始终坚持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创造性地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进一步创新发展、丰富完善,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在实践探索中推进理论创新。一方面,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始终坚持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基本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使收入分配制度更加适应新时代生产力发展要求、更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另一方面,应及时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实践进行经验总结,从中提炼出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提出能够体现时代特征、具备学理支撑的收入分配理论体系和逻辑框架,不断推动中国特色收入分配理论创新发展。

  (作者为民进中央特邀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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