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求是》2020年第12期)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和完善,给国家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根本性、决定性的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发展进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迅速发展,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
一、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社会才有强大定力,才能同心同德、筑起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核心,是为人民而执政的党。在任何困难和挑战面前,党都要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党更要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利益的责任,更要把人民的生命安危放在首位。在这次疫情应对过程中,有的西方国家各党派争斗不止、相互推诿,导致疫情蔓延,酿成了更加严重的灾难性后果。在中国,因为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国家的政令统一、步调一致,使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保持了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通过长期的历史与现实比较而作出的政治选择,是党与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的结果。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而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在推进社会发展或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过程中,党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各种措施,都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同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同利益要求,因而能够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在西方国家,政党大都是某一利益集团或利益群体的代表,每一个政党的背后都有一个同进共退的利益集团;在制定政策和法律过程中,各政党作为各利益集团的代表,往往会陷入讨价还价的相互撕扯中,甚至相互攻击、相互掣肘,这不仅使一些政策和法律制定变成了交易,随时可能发生变更,还会导致社会分裂的加剧。
2020年5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肃立默哀,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图为默哀现场。 人民图片 翁奇羽/摄
在当代中国,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样的制度优势,可以防止出现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分散局面,减少社会内耗。面对疫情来袭,党中央迅速建立统一调动、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为战胜疫情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巨大政治能量、社会能量的政党。9000多万名党员,460多万个覆盖社会各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这是世界上任何政党都无法比拟的政治力量。有众多的先进分子和社会优秀成员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内,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使这个伟大政党有着不竭的智力源泉和强大的战斗力。在防控疫情过程中,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干部战斗在抗疫一线,1300多万名党员参加志愿服务,近400名党员、干部为保卫人民生命安全献出了宝贵生命。在每一个社区,党的基层组织都全力维护民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稳定;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带头服务基层民众。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使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到位,还凝聚了人心,保持了社会生活的稳定有序。
二、彰显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的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制度把整体利益置于社会首位,避免了个人利益至上导致的社会利益的分立分离,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冲突。在防控疫情过程中,这一制度优势明确了正确处理社会整体、群体、个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时也强化了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国家观念。
社会主义制度强调整体利益至上,这同资本主义制度是完全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原则的社会制度,它强调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主义最初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武器,在资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以后,它便成为国家意识形态,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建构的基本依据,也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个人主义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以个人为中心来看待社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不仅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离,也很容易衍生出利己主义。在疫情肆意蔓延期间,这种个人主义导致社会成员只关注自己的所谓“权利”和“自由”,不愿受任何约束,缺乏集体意识、整体观念,许多西方国家为此付出了高昂代价。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构和完善,始终把整体利益置于社会首位。坚持把国家、人民、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是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整体至上的中国表达。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协调群体利益、保护个体利益,不仅从根本上克服了个人利益至上导致的各种利益对立及冲突,还有利于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这样的价值取向,促使了集体意识、国家意识的形成和不断强化,也为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治理机制奠定了道义基础和思想基础。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国社会各个群体以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之所以有那么强的大局观念,能够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约束自我乃至牺牲自我,就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对整体利益的维护不断强化着人们的集体意识、国家观念,并使人们的家国情怀、天下情怀得到进一步升华。
三、彰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制度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获得社会尊严的同时也发挥着社会主体作用。在防控疫情过程中,这一制度优势集中体现为国家和社会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作为防控和战胜疫情的主体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人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的多样性需求,不断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党和国家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每一位病患,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权和维护人的尊严的直接体现。而在有的以“人权卫士”自诩的国家,政府面对那么多生命受到病毒侵害时,却表现出迟钝、麻木,甚至是视而不见的冷漠。在中国,党和国家关注了人民的呼声、回应了人民的期盼、维护了人民的权益,自然就能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全力支持,整个社会也就能够形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在这场严峻的抗疫斗争中,党和政府不惜一切代价,践行守护人民健康的庄严承诺。图为2020年5月13日,北京第一位成功脱离体外人工膜肺(ECMO)的新冠肺炎危重症患者、79岁的马女士从北京地坛医院康复出院,向医生献花表示感谢。 新华社记者 彭子洋/摄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其强大动力来自人民群众,其深厚基础也在人民群众之中。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在所有历史重大关头和面临重大挑战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都是依靠人民群众跨越了那些似乎难以逾越的险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做到长期执政,就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面对疫情来袭,依靠和动员人民群众进行防控,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体现。中国之所以在比较短时间里使疫情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就是因为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凝聚人民力量,构筑起了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这是最终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性因素。
四、彰显强大社会动员能力的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能力,在推进社会发展或进行社会治理过程中,能够有效进行社会动员和资源整合,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的社会合力。在防控疫情过程中,正是这一制度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迅速动员组织起来,形成统一指挥、按需配置、协同合作的防控体系。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动员,就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样方式引导社会成员和各个部门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形成推进社会发展或社会治理的合力。在当代中国,社会动员主要体现为党、政府、社会和公众等多个层面的协同参与。在不断总结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实践经验基础上,我们已创立了一套独特的社会治理体系,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这一治理体系内含民主精神,在推进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能力,其中至为重要的就是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民主集中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关系国计民生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技术资源等大都由国家和集体来支配,这就为国家进行有效的社会动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资源和力量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保持国家和社会生机活力的根本。但只有民主而没有集中,就没有效率。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有利于统一意志、强化共识,保持政令畅通,使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也可以避免一些国家在决策过程中出现那种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这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意义尤为重要。
五、彰显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依法治国,把国家和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有效避免了社会发展中的人治纷扰。在防控疫情过程中,这一制度优势迅速转化为规范高效的防控效能,使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更加有力有序。
我们党在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并制定、完善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其中就包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思想,推出了一大批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关键性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使国家治理体系迈向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坚持依法治国,必然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展开。在整个疫情防控过程中,党和国家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发布的各种信息报告、推出的各种防控举措,都是于法有据、有章可循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防控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为抗击疫情营造了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广泛进行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无论从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还是从此次疫情防控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优越性无可置疑。在这次疫情防控斗争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经受住了考验。实践再一次证明,更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