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哲学意蕴

发布时间:2019-12-31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19/12/31  经济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

  坚持实事求是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坚持物质第一性的观点,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和本本出发。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来研究和解决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来制定和形成指导实践发展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系统地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决定》还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提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贯穿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普遍概括,是中国共产党人观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世界观、方法论。《决定》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等科学的思想方法,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工作作出理论分析和实践要求。

  《决定》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以全局的视野、深远的眼光看问题,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把握问题的关联性、协调性,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按照辩证法办事,就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要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把“全面看问题”和“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抓住根本和关键,这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以底线思维防控风险,是运用辩证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要求之一。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各种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直面挑战,需要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也需要管控风险、守住底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有力保障。

  坚守人民立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就包括:“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这既充分说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也深刻阐释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制度设计和实践活动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只有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才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执笔:王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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