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明:在深刻认识显著优势中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1-14 作者:国防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19/11/14  人民日报)

  内容提要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我们要充分认识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重大意义,在深刻把握这些显著优势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并将其凝练概括为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强调“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些显著优势,不断坚定制度自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决定》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站位很高、意义重大,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有利于坚守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一个政党要带领国家和民族实现繁荣昌盛,必须抓住治国理政的根本。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守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就要深刻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凝练概括出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可以使我们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头脑更加清醒、眼睛更加明亮、立场更加坚定,始终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使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有利于更好地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历史发展的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凝神聚力、全力以赴走好这关键的几步,才能创造历史的辉煌。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历史当口,处于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历史当口。我们必须把人民创造历史的力量协调聚合起来,振奋和发扬“滚石上山”的精气神。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就能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使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出来,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在新时代进一步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新的更大奇迹,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深刻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深厚意蕴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需要深刻把握其深厚意蕴。

  《决定》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因此,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中,第一条显著优势即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决定》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方面制度。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其他方面的显著优势,都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形成的:我们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我们党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我们党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我们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党充分发掘人民群众的智慧,充分吸纳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结晶。因此,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必须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是人民性,追求人类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其优越性植根于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于以人民为中心,归结于以人民为中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这确保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强调“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等,深刻展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深刻把握显著优势基础上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深刻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从历史和现实结合中强化制度自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每一条都经历了历史和实践检验,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现实根基。新中国成立70年的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要从这一历史结论中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既要坚持和巩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深刻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定制度自信,同时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要坚定朝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前进,确保如期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执笔: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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