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峰:新时代伟大斗争的鲜明特色

发布时间:2019-11-04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19/11/04  光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新时代,我们要进行的伟大斗争是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种斗争无论在斗争内容还是斗争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斗争具有方向性。方向决定前途,方向决定命运。共产党人的斗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首先,进行伟大斗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数事实都证明,任何削弱和否定党的领导的行为都只能给国家带来灾难、把人民带向深渊。其次,坚持伟大斗争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既遵循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贴合中国的发展实际,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开展伟大斗争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总方向、总立场和总原则,毫不动摇地同任何危害和动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斗争具有目标性。进行伟大斗争不仅要方向正确,而且还要目标明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大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新时代进行的伟大斗争,根据斗争性质的不同,斗争的目标和目的也不能千篇一律。对于那些事关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重大原则问题、涉及敌我矛盾的斗争,我们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必须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胜利;而对于那些不涉及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问题的矛盾斗争则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在斗争中谋求合作,在斗争中争取共赢”。矛盾的性质不同,斗争的目标取向和方式也不能千篇一律。

  斗争具有多样性。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斗争内容和方式的多样性。从斗争内容性质来说,凡是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风险挑战,凡是危害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挑战,我们都必须进行坚决斗争;从宏观战略来说,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从具体工作领域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除金融领域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治理生态环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等领域,都需要我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斗争具有主动性。新时代进行的伟大斗争不是被动的、消极的,而是自觉的、主动的。进行伟大斗争需要早作谋划,整体设计,自觉投入,主动担当。为了在新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要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斗争具有艰巨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面临的重大斗争不会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方面都有,而且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增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见能力,提高把控能力,坚决把斗争的风险指数降到最低。

  斗争具有复杂性。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任务艰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越来越复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的复杂性,时刻准备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朝着我们党确立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斗争具有策略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及其矛盾运动特点都发生了重大转变。新时代进行的伟大斗争既表现在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又表现在经济领域、生态领域,同时也表现在思想领域、意识形态领域;既有体现为敌我矛盾性质的斗争,也有体现为人民内部矛盾的斗争。这种矛盾的特殊性,就决定了我们在进行斗争的过程中,既要把握斗争的原则性又要注意斗争的策略性,自觉做到“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

  斗争具有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至少要伴随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今天,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党领导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而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都要通过进行伟大斗争来实现。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奋斗目标作了战略安排,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胜利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与时俱进性就决定了进行伟大斗争的长期性。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韩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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