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经济日报)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深刻重塑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面貌。在G20大阪峰会的数字经济特别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营造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更不能人为干扰市场;要共同完善数据治理规则,确保数据的安全有序利用;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要提升数字经济包容性,弥合数字鸿沟”。这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更好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明了方向。
根据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年4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认为,数字经济包括三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二是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三是数字化治理,即利用数字技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该报告测算,全球已有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服务贸易中更有高达50%以上已经实现数字化。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可见一斑。
由于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重要特征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数字经济也成为大国之间竞争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发达国家相继发布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英国2015年发布《英国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德国2014年发布《数字议程(2014-2017)》,法国发布《法国数字化计划》,日本也发布了《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我国同样十分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应该看到,数字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一方面,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经济才能拥有真正落地的基础;另一方面,数字化也为实体经济更好发展拓展了新空间,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近年来,世界各国日益兴起的数字制造就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典型范例。以机械加工为例,传统制造技术是以金属切削的方式“做减法”,造成原材料大量浪费。而在数字化方面已有积累的机械加工企业发展数字制造,采用以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技术融合为核心的3D打印技术,则是通过“做加法”的方式进行堆栈制造,可大幅度节省工时以及原材料,效率亦显著提升。从全球范围看,数字制造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为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等的集成与融合,是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的基本工具,也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在传统经济活动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被进一步放大。比如,网络交易类平台纠纷、投诉居高不下;信息内容类平台治理形势较为严峻,虚假广告、低俗内容屡禁不止;平台间数据争议纠纷不断,平台企业责任亟待明确,平台垄断规制面临挑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对现有的规范实体经济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同时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工作中,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坚持包容审慎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手段,更好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数字经济市场环境。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