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峻岭:深刻理解“两山”理念的科学蕴含

发布时间:2019-10-10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19/10/10  光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清晰阐明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关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理念,对于新时代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生动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时多次使用的两个概念。绿水青山喻指人类持久永续发展所必须依靠的优质生态环境,它是自然本身蕴含的生态价值、生态效益;金山银山则喻指人类社会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一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它是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经济价值、经济效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是有矛盾的,但又可以辩证统一。

  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金山银山的目的和归宿。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本身表现出的生态效益、生态价值是自然赋予人类的最大、最丰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本。倘若人类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只考虑人类自身的主体性目的,肆意地征服、掠夺自然,就会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造成自然生态系统新陈代谢链条的破坏和断裂,最终危及人类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山银山是绿水青山长久维持和保护的物质前提与保障。绿水青山是一个需要长久维持、不断改善的生态系统,无论是保护环境还是改善生态都必须有物质条件做保障。人类既要敬畏、尊重自然规律,承认、保护自然价值,也要通过自身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有意识地征服和改造自然,使之日益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如果人类只为适应自然规律,而忽视了人类主体自身的目的性,也会使自然本身失去其自身的存在意义和存在价值,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这“两山”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但也常常处于矛盾之中。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历史实践中,往往面临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两难选择,也出现过为金山银山而牺牲绿水青山的惨痛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这就明确了人类在生态危机面前应作出的合规律性的价值抉择,为我们正确处理“两山”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根本遵循。

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其基本构成要素包括: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者。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其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物质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立场,应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呼唤,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改善生产力的全新价值理念,把自然生态环境视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活跃因素。生产力不仅是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而且是人类认识、保护和改善自然的能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表现在变革生产关系,完善社会体制、机制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且表现为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以满足社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两山”理念改变了人们对生产力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的传统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而科学的理论基础,提供了实践发展的根本遵循。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时代要求

  新时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生产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的绿色之美,真正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应坚持以“两山”理念为指导,着力提高生产主体的审美意识,挖掘生产客体的本体之美,完善生产工具的绿色之美。要树立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价值观念,摒弃以牺牲自然生态效益谋取一时经济增长的生产观念与做法,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积极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生态美的维护来促进生产美的实现,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让中华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应始终将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作为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遵循。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是人类主动认识到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平等互利、共生共荣关系,进而做到自觉尊重自然创造和自然存在;顺应自然是人类在征服和改造自然过程中,要遵循自然规律,珍视自然发展的本源之美;保护自然则是人类应该主动承担对自然的义务,担负善待自然的责任,自觉维持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关系。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杨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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